服务专区
公寓住宿流程
入住
1、根据江南大学有关规定,具有住宿资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入学证明或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向宿管部提出住宿申请(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新生除外)。宿管部根据申请人数以及现有床位情况进行统一规划与安排。被批准的住宿申请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2、申请者持批准单、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流程单,到宿管部指定地点办理住宿手续。
3、交纳住宿费(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新生由财务处统一扣款)。
4、宿管部各公寓管理站办公室发给住宿者相关宿管资料。
5、领取钥匙。
注:由于时间和条件所限,宿舍楼和寝室均为学校事先指定,住宿者不能自由选择寝室和床位。随着今后学生宿舍条件的改善,我们将逐步采用更合理的宿舍分配办法。确定以后的宿舍安排,请不要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除非经过相关人员同意并办理调换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其他同学入住或试图强迫同学从寝室搬出。
6、住宿人员入住寝室时,需仔细清点室内家具和设备,填写《学生宿舍内部设施清点表》,检查水电表读数。如有缺少或损坏,应及时报知值班室,不报知的,即视为入住时设施完好。
7、住宿人员请严格遵守《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中的宿管制度和规定,熟知《江南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违纪处分条例,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校纪校规的处罚。
8、由于原住宿舍楼大修等原因需要更换宿舍的住宿人员,住宿程序同上。
调整
1、为了改善同学们的住宿条件、充分利用宿舍资源,宿管部将根据情况对住宿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对因未报到、毕业、休学、停学、降级、退学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将及时加以调整,请有关人员能理解、配合我们的安排。
2、对于转学院或有其它原因需要调动宿舍的,请提前向宿管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宿管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房源情况酌情处理。
退宿
1、学生因毕业、结业、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学籍,因休学、停学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因走读而退宿,或者因违反住宿规定被学校强制退宿的等,应该办理学生宿舍退宿手续。
2、学生因休学、退学、出国出境学习、入伍、创业、肄业、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应凭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校外住宿学生返校,需提前两周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寓管理部门重新安全床位。
3、退宿时家具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住宿者要按价赔偿;延期搬出的,要交纳住宿费和水电费;延期过长的,将被强制搬出,宿管部将不承担财物损失的责任。
4、学生因退学、转学、停学、休学或走读等个人原因退宿时,住宿费从次月起退。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应正常交纳住宿费。
5、为了以后住宿申请人员住宿的方便,请符合退宿条件的住宿者尽快办理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的,我们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强制其退出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