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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江南大学动物试验废物处置询价公告

日期:2019-04-15    点击数:    来源:后勤管理处保障科  

一、项目概况:

危废物(实验室动物尸体),全年总量约3吨,需运出校外作无害化处置。

二、响应询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1)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照及相关的年检标志(已纳入三证合一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6)持有有效的,经核准且具有处置试验小动物类别,由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7)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中无违法及安全事故证明。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定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四、服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 服务期限 2019 年 5 1日至 2020 4 30

2、招标单位作为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投标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投标单位作为专业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安全处置。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危险废物资料(种类、数量(或含量)、说明)提出相应处置价格,经招标单位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

3、招标单位提供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本合同范围;招标单位应提前3日向投标单位提供需要处置的废物清单;运输单位(协商约定)负责到招标单位指定的储存场所提取危险废物并运输到投标单位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需要贮存待处置的危险废物,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贮存保管。

4、合同签订后,招标单位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环保部门批准后,方能通知投标单位接受危险废物,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分别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5、投标单位按双方约定或招标单位通知时间收集招标单位危险废物,废物出产时,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与结算,如招标单位不能对数量进行详细确认,则以投标单位地磅称重为准。

6、危险废物自离开招标单位后的环保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人员及车辆进入招标单位,需遵守招标单位规定进行作业。

7、结算方式:按次结算,转移完成后,招标单位收到投标单位发票,审核无误后,应在15天内付清处置费。

五、有关说明:

     1、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串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以后竞标资格。报价以“元/吨(含税价)为计价单位,不保留小数点(报价应包括运输费、处置费、人工等所有相关费用,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江南大学现场条件)。

2、标的物:以实际产生量及计量凭证为准,此处为预测量不作合同量保证。

3、标书提交时间为:2019 42213点止

   提交地点: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保障管理科(臻善楼308室

4、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标的物的最终处置方式及去向,并杜绝二次污染。招标人将派人核实,若证明虚假或最终处置方法存在风险,招标人有权取消预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招标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当协议签订后,若中标单位未及时签定协议,将视自动弃标,招标单位将另行处置标的物。

    6、协议生效后,中标单位应履行协议中相关约定,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7、潜在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现场察看,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910389

如潜在投标人未到现场察看,将视为已明确标的物及装货现场条件。

   8、开标时间:2019年4月23日9:00,开标地点:后勤管理处臻善楼312室。

 

后勤管理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