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后勤集团饮食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327856
本信息有效期至 2011年 10月8日9时00分止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商报价
| 质量要求
|
1
| 单冻鸡上腿
| 140克-160克/只,
每箱60-70只/10公斤
| 箱
| 1500
| | 只型完整、大小均匀、表面不能有抛冰。
|
2
| 单冻琵琶腿
| 125克/只,每箱80只/10公斤
| 箱
| 100
| | 只型完整、大小均匀、表面不能有抛冰。
|
3
| 单冻鸡脯肉
| 每箱/10公斤
| 箱
| 100
| | 只型完整、大小均匀、表面不能有抛冰。
|
*报价厂(商)报价时随带参考样品一件,包装标识完整。
1.供货厂商必须按需方要求在(预计为2011年12月10日—2012年1月10日)规定时间内将货物分批次送到指定的收(验)货地点,随货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检疫证明等(若无检测报告、检疫证明不予验收)。
2. 质量要求:分批次验收,若验收质量达不到要求,供货厂商应负责对货物的退换。
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当月所用批次货物货款。
4.表中所列货物可单独报价也可全报。表中数量只是作为报价参考,并不一定是实际供货量。
本批次货物报价为信函密封报价,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9日9时00分。
报价地点: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后勤集团饮食管理服务中心采供部
(1)供货厂商应将报价文件用封套装好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
(2)报价时随报价文件提供货物样品一件(整箱)。需方组织专家和用户等组成评审小组对报价厂商进行评价。评审小组有权决定供货商或否决所有报价,也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供货厂商。
(3)货物报价应是完税价,总价中应包含报价包含运输、搬运等全部费用。需方根据货物的性能、报价、服务、公司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只接受一个最具竞争性的报价。
④供货厂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原件、质量检测报告、检疫证明等,近两年的主要业绩和正在履行的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