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在高温季节的正常工作及身体健康,经学
校研究决定,发放冷饮费。
一、发放对象:在编在岗人员(后勤集团、学校下属企业及
实行企业化管理单位自行发放)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发放标准: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其他
三、发放月份:按6、7、8、9四个月计发。其中:
1、新进校人员从起薪之月起按月发放(当月15号之后
进校减半发放);
2、期间退休人员按实际在职月份发放;
3、离校人员从止薪之月起停发;
4、产假、哺乳假人员、长病假、内退人员不发;
5、出国人员、脱产进修人员不发。
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新进校人员将于2011年10月份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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