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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后勤管理处关于加强维护校园环境的内部管理通知

日期:2013-05-16    点击数:    来源:后勤管理处  

为了响应校办、党办、工会、学工、团委、后勤保障系统党委联合发起的“爱校护园、文明行为”倡议书,进一步规范校园环境管理,共同维护曲水流觞的美丽校园,特制定以下内部管理规定:

一、重申后勤管理处全体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自然生态环境,遵守以下规定

1、 禁止在校园内进行垂钓、捕鱼、猎鸟等活动;

2、 除环境中心校园部工作需要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攀折、砍伐、毁坏、移植和采摘校园内的树木、花草及果实;

3、 禁止在校园内饲养宠物、家禽家畜或进行其他私人养殖、种植活动,严禁挖掘竹笋、采摘粽叶等行为;

4、 严禁随意牵拉绳索,晾晒衣物,乱扔或乱堆垃圾等物品;

5、 不得向校园河道内倾倒污水、污物,不得在校园河道内清洗衣物、拖把、餐具等

二、加大内部处罚力度

一经发现违规,将公开通报批评,并处置如下:首次发现罚款100元,再次发现罚款200元,第三次发现,外聘工终止聘用合同,正式工年终考评顺降一等,同时扣除50%的年终奖。并追究所在部门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保障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实施,鼓励全体员工共同监督执行,对举报违规行为的员工实行一定的物质奖励。让我们共同努力,用文明自觉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后勤人自己建设的美好校园。

后 勤 管 理 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