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信息公开 > 正文

信息公开

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高级技师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4-25    点击数:    来源:后勤管理处  

部门推荐。所在院、部门应对申报者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工种岗位以及政治思想表现、生产业绩进行审查和考核,填写《高级技师资格考核情况表》(附件3),并根据所申报工种类别,由两位相应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将相应材料于5月15日前交人事处劳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