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 2007年6月30日前在银行开立的非实名制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下简称“非实名制账户”)的存款人必须在2013年年末前进行身份核实,否则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影响个人账户正常的使用,为确保江大教职工的工资卡账户正常、安全使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经与银行协商,确定如下解决办法:
一、非实名制账户的在职教工
依据工行提供的非实名制账户的在职教工名单(详见附件1),在2013年12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工行江南大学支行重新办理个人银行工资卡,新卡办理后请务必到财务处财税科登记。
二、非实名制账户的离退休人员
依据工行提供的非实名制账户的离退休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在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信息补录工作,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本人直接去银行办理:携带身份证至工商银行各网点(详见附件3)办理非实名制账户的信息补录及核实事宜。建议原工资账户不变,如要重新办理新的银行工资卡,请务必到财务处财税科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银行定点服务:经与工行协商,由银行派专人到指定地点上门服务。办理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4。办理需携带如下资料:
(1)本人办理:需带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银行工资卡(折)。
(2) 委托他人办理:需带离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工资卡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请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财务处财税科8591316,85913157;离退休处66757185,;江大工行85912148,85912021。
财务处
离退休处
江大工行
2013-12-10
附件:1、在职教工非实名制账户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