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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1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4-07    点击数:    来源:人事处  

(二)2006年底前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年限计算到2011年,下同),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10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或未考取技术等级以及由普通工种岗位转换到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