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根据《江南大学关于我校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有关规定的通知》(江大人〔2001〕018号),2014年,我校共有68位教职工符合规定,获得无锡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名单附后)。上述教职工的《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可在工会办好《优惠进园证》后一并至校工会领取。
二、根据无锡市教育工会通知,获得《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的教工(未满60周岁)可凭《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优惠进园证》(免费出入无锡市各公园景区)。具体手续为:获得2014年《三十年教龄荣誉证》、未满60周岁(195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职工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本单位分工会。12月11日(星期四)前由各分工会统一交校工会。校工会将统一至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办理(《优惠进园证》办证工本费25元/本由校工会承担)。
三、根据无锡市教育工会《优惠进园证》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凡年满60周岁(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职工不再办理新的《优惠进园证》及原有《优惠进园证》的年审工作,上述教职工可凭《老龄证》直接免费出入各公园景区,《老龄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四、未满60周岁教职工原持有的《优惠进园证》要进行年审。请原持有《优惠进园证》的教职工及时将本人《优惠进园证》交本单位分工会(年审工本费25元/本,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校工会承担)。请各分工会负责收齐上述教职工的《优惠进园证》,于2014年12月11日前送达校工会。
五、退休教职工的《优惠进园证》年审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工作处将另发通知)。
六、《优惠进园证》的年审和新证申领工作的时间是无锡市教育局和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统一安排的,逾期将不予办理。请有关教职工相互转告,及时将有关证件、照片交分工会。
七、为祝贺又有一批教职工获得《三十年教龄荣誉证》,校工会为2014年获得《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的教工准备了一份纪念品,发证时一并发放。领取《教龄证》、《优惠进园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人事处
校工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