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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第三阶段近期工作的通知(转)

日期:2015-08-25    点击数:    来源:后勤管理处  

按照《江南大学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江大校办〔2015〕20号)通知要求,学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工处、基建处等相关部门和所有学院的共同努力,开展了多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电动车数据统计,初步完成了电动车通行证安装,签署了电动车综合治理告知书,完成了电动车充电场地建设和宿舍周边电动车停靠场地规划,并开展了全新小公交系统试运行等工作。根据工作进程和“电动车专项工作实施细分表”,学校计划从2015年8月28日起进入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第三阶段,即“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阶段,将继续开展宣传教育、通行证年审(核销)、配套设施运行和宿舍园区及周边的电动车管理等工作。现将近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